结婚办理迁户口的流程一、男方所要办理文件: 1.村委接收证明(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受证明)需要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受证明,一份是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备注;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 2.双方结婚证复印件(最好复印4份,办理子女出生证明要用到。) 3.到男方的街道或XX镇计生办开具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不明白可以问妇女主任或打电话询问) 4.户口本及身份证 二、女方所要办理文件 1.写婚迁个人申请书(详见婚迁申请书) 2.户籍证明(女方 户籍所在地 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一份5元,要两份,孩子出生证明用一份。) 3.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先开出,在办理准迁证后到女方户籍处会用到) 4.身份证、户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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