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民法典对于双方父母的赡养规定有哪些1、民法典对于双方父母的赡养规定如下:(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所谓抚养义务,是指一定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义务;(2)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二、什么情况下不赡养老人不违法只有满足以下法定的情况时,当事人才可以不赡养老人: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
第3种观点: 分情况而定。轻者给予治安处罚,重者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1种观点: 民法典规定,子女即使没有尽赡养义务,也有权继承遗产。遗产分配时,可以根据情况少分或不分。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的顺序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均等分配遗产,但对于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照顾。对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有扶养能力但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不分或少分遗产。继承人也可以协商同意不均等分配。法律分析一、民法典没有尽赡养义务能否继承遗产子女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享有遗产继承权。但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拓展延伸尽赡养义务对遗产继承的法律影响及相关规定尽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对于父母在生活、健康和养老方面的赡养责任。在民法典中,尽赡养义务被视为一项重要的法律责任,对于遗产继承也有着一定的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子女未履行尽赡养义务,可能会影响其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法律规定了对于尽赡养义务不履行的情况下,继承人可能被剥夺继承权或减少继承份额的情况。这意味着,如果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无法享受完全的继承权益。因此,尽赡养义务对于遗产继承具有重要的法律影响,需要子女在赡养父母的同时,也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保障自身的权益。结语尽赡养义务对于遗产继承具有重要的法律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在法定继承情况下仍享有遗产继承权,但在遗产分配时可能会受到。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继承遗产,但对于有特殊困难或未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予以照顾或减少继承份额。因此,子女应当履行尽赡养义务,以维护自身的继承权益。同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有助于保障个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子女也是有继承权的,只要是子女都有继承权,如果其有能力赡养而不赡养,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赡养老人原则上也有遗产继承权,但有赡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是:(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赡养义务包括以下这些:1、经济上的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2、生活上照料。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年迈体衰的父母解决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困难。3、精神上慰藉。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2种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赡养义务的解释为赡养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的,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被赡养人提供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等法定义务。且赡养义务人一般为成年子女。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被赡养人的丧葬费用分担和遗产继承如下:1、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赡养人共同承担。2、赡养人应遵守国家关于丧葬的有关规定,不得铺张浪费。个别赡养人在未同其他赡养人协商的情况下,超过正常标准办理丧事的,所花费的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正常标准范围内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赡养人共同承担。3、被赡养人去世后,被赡养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法典对赡养义务存在以下规定:1、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2、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存在,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存在一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1种观点: 分情况而定。轻者给予治安处罚,重者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2种观点: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履行义务是要承担给付赡养费的民事责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拒不赡养老人后果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会有坐牢的可能性。赡养是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包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法律依据:《老年益保障法》第十一条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老年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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